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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0 16: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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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全面實施后,取消了最低注冊資本限制,放寬了注冊資本登記條件。不少創(chuàng)業(yè)者不了解經(jīng)營風險,認為反正不用實繳,注冊資本寫得越高可以代表公司實力非凡。但是你知道注冊資金太高會有哪些風險嗎?
一、巨額注冊資本承擔法律風險更大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認繳天價注冊資本的股東必須在承諾認繳注冊資本的范圍內對公司的債權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比如:公司A因經(jīng)營不善需申請破產(chǎn),公司清算后,還存在100萬的債務無法償還,此時公司如果注冊資金只有50萬,那么股東的償還額度只要償還50萬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冊資金是100萬,則需要償還100萬。
由此可見,隨意設定超過自己承受范圍的注冊資本,實際上是把公司對外承擔責任的范圍也增加了。
二、認繳不等于不繳
雖然企業(yè)的實繳資本驗資程序取消了,股東仍然應當按照章程的約定時間和方式繳納出資。一旦被監(jiān)管部門抽查到企業(yè)“只認不繳”。
不僅會對企業(yè)進行處罰,將其拉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示,甚至可能會被寫入全國聯(lián)網(wǎng)的“黑名單”,嚴重影響企業(yè)自身誠信度,還可能承擔法律風險。
三、出資期限不做限制不等于不用兌現(xiàn)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破產(chǎn)清算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新的工商登記制度對股東的出資期限,原則上不做限制,但是不得超出公司經(jīng)營期限。公司正常經(jīng)營可能沒事,但是一旦公司破產(chǎn)清算資不抵債時,或者被吊銷、處罰,所有股東以出資額為上限承擔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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